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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机致死3人获轻判 法官称眼睛花判错被停职 | |
作者:吴喆华 文章来源:中国广播网 点击数3000 更新时间:2012-04-18 17:22:55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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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(记者吴喆华)据中国之声《央广新闻》报道,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给中国之声记者发来关于对“杨新华交通肇事案”审理情况调查的报告。
今年3月,一起交通肇事案三死两伤,在被告人没有赔偿的情况下,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却以“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”为重要依据,做出减轻处罚的判决书。该案法官称是因为“眼睛花”判错了。
今天上午,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张献东给记者发来邮件,对本案的审理情况做出说明。
昨晚,三门峡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郭绍伟召集有关政法部门、包括陕县人民法院、陕县人民检察院、和湖滨区法院等召开专门会议,研究“杨新华交通肇事案”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。
会议认为新闻报道基本属实。决定成立处理杨新华交通肇事案的工作领导小组。 并由市政法纪工委负责,从昨晚开始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。目前,陕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、主审法官、湖滨区人民法院后川法庭庭长已停职检查、接受调查、听候处理。
对于本案,陕县人民检察院3月29日已向陕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。陕县人民法院4月11日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,并将于4月23日开庭。
市中院要求湖滨区法院抓紧时间依法审理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,让受害人家属尽快得到相应经济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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