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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因员工请1个月病假发26元工资
作者:申东 文章来源:法制日报 点击数:1408 更新时间:2012-09-30 16:05:53

 

 

 

  本报讯 记者申东 长期上夜班的银川市民莫先生患上腰椎间盘突出症后,向单位请了一个月病假,没料想月末公司只发给他26元工资。倍感委屈的莫先生询问,公司此举是否违反劳动法。

 

 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仲裁院了解到,根据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》,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,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,给予一定的医疗期。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,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,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,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按照宁夏现行最低工资标准,一类区为每人每月1100元,二类区为每人每月1020元,三类区为每人每月950元。按其标准的80%计算,病假期间工资分别不得低于880元、816元、760元。

 

  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莫先生若想主张权益,可以向企业工会求助或提请劳动仲裁申请维护权益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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